Workflow
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专题深思)
人民日报·2025-08-27 22:19

生态安全治理协同机制建设 - 生态安全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复杂性、交叉性、潜在性与不确定性等特征,需要多部门、多层级、多主体共同参与维护[1] - 中国已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包括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同机制、六省一市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及11省市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1] - 需改变生态安全治理"重单一部门、轻协同联动"状况,全面提升治理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1] 部门协同机制构建 - 跨部门协同需通过高级别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职责明确、权责对等、运转高效的协同架构[2] - 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等生物安全事件,林草部门与海关部门应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加强监测、检疫和执法协同[2] - 需将技术协同平台建设、共享性基础设施完善等融入部门协同机制设计,系统构建跨部门多层次协同体系[2] 区域协同机制发展 - 生态安全事件具有跨区域、迁移性特点,如三江源冰川退缩影响"中华水塔"水源供给,威胁下游流域生态安全[3] -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需完善协同治理机制,统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污染"三水共治"及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3] - 全国20多个省份已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着力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难点问题[3] 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 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生物毒性,存在协同、相加、拮抗等复合效应,需系统统筹不同污染物协同治理[4] - 需建立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的监测、评估与考核机制,强化风险管理与精准预警[4] - 通过协同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的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能力,推动污染防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4] 政策协同体系整合 - 生态安全政策需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政策等相互协同,通过目标趋同效应降低政策冲突风险[5] - 生态保护红线与国土空间规划两项基础性政策需实现源头融合、主体协同、过程协同及动态反馈[5] - 政策协同核心在于构建产业协同、部门联动、城乡融合、多方共治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