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力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1618名投资者合计获赔超2.75亿元
上海证券报·2025-08-27 18:45
案件判决结果 - 济南中院一审判决龙力生物向1618名投资者赔偿投资差额损失2.74亿元 律师费80.9万元 通知费8.07万元 合计超2.75亿元[1][2] - 龙力生物实控人程少博承担全额连带清偿责任 中介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5%和30%的连带赔偿责任[1][2] - 法院驳回原告关于佣金 印花税及利息损失的索赔请求[3] 财务造假与处罚情况 - 龙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通过删除修改财务核算账套等手段系统性虚增利润 掩盖经营亏损[1] - 证监会2021年对龙力生物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实控人程少博被罚150万元 18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338万元[1] - 公司2018年1月因资金链断裂和债务违约被实施ST 2020年7月从深交所退市转入新三板[1] 诉讼程序与公司回应 - 案件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机制 由5名投资者代表代理1618名原告 2022年8月国联民生首次披露涉诉 原索赔金额超9亿元[2] - 国联民生强调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原被告可上诉至山东省高院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 预计不会对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 司法监管导向 - 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实控人主导的财务造假 程少博作为主谋承担全额连带责任 体现对资本市场关键少数从严监管[3] - 法院区分保荐机构与审计机构职责 国联民生因保荐业务瑕疵承担5%责任 立信因审计失责承担30%责任 反映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差异化要求[3] - 全面注册制改革推进下 中介机构责任预计将进一步压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