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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意见

交易结构及收购概述 -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由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合并成立,合并后承继两家集团全部资产、负债及权利义务 [2] - 收购完成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直接持有川投能源2,401,149,487股股份(占比49.26%),并通过川投峨铁间接持有39,661,038股(占比0.81%),合计持股2,440,810,525股(占比50.07%) [3] - 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2025年3月6日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 [1] 资产交付与过户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川投集团直接持有的2,401,149,487股股份尚未完成中登公司登记过户程序 [4] - 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持续进行中,后续事项办理无实质性障碍且对收购实施无重大影响 [4] - 收购双方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间的多份进展公告 [3][4] 承诺履行与公司治理 - 收购人严格履行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5] - 川投能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违反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情形 [9] -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未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或借款,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9] 后续经营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川投能源主营业务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6] - 无对上市公司资产进行出售、合并、合资或资产重组的计划 [6] - 无变更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且与其他股东无任免协议或默契 [7] - 无修改公司章程条款、调整员工聘用计划或分红政策的安排 [7][8] - 无其他对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