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9次看房后换中介成交,算“跳单”还是“货比三家”?
每日经济新闻·2025-08-27 14:22
核心观点 - 法院认定"跳单"需满足三要件:接受中介服务、利用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直接签约 [6][12] - 是否"实质性利用中介服务"是判断跳单的核心标准 若房源非独家且通过其他正当途径成交则不构成跳单 [6][8] - 中介需通过带看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自身提供了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 [12] 司法案例判决 - 四川江油案:买方绕开中介以16.6万元成交(低于挂牌价18万元) 被判支付1660元中介费 [2] - 北京办公室租赁案:因房源非独家且通过其他中介成交租金更高 法院驳回跳单诉求 [4][5][6] - 辽宁鞍山案:买方通过B中介以与A中介议价相同的41.8万元成交 被判支付报酬 [10][11][12] - 广州别墅案:买卖双方在独家包销期满后以930万元低价私下成交 被判分别支付11万元中介费 [13] 法律依据与认定标准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利用中介服务后绕开签约需支付报酬 [12] - 裁判文书网显示"跳单"相关文书达3353篇 争议点多集中于是否构成跳单 [2] - 2023年某明星夫妇6000万元房产交易案因无协议证明中介关系 原告败诉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