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晟: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银行账户资金冻结情况 -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冻结总金额为522.43万元人民币[1][2] - 涉及账户包括光大银行一般结算账户冻结503.49万元 中信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冻结13.81万元 中国银行一般结算账户冻结4.87万元 工商银行一般结算账户冻结0.19万元 建设银行一般结算账户冻结0.08万元[2] - 冻结原因为与秦皇岛信达资产资讯有限公司的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1] 资金冻结原因及案件背景 - 纠纷源于公司前身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参股30%设立的石家庄市皇冠箱包有限公司[2] - 皇冠箱包1999年通过河北龙海冶金有限公司担保贷款250万元 后逾期未还[2] - 2004年法院判决皇冠箱包偿还本息 龙海冶金承担连带责任 但两家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 - 上述债权经多次转让 现由信达公司持有[2] 案件诉讼进程 - 信达公司向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公司对皇冠箱包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 新华区法院2024年11月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于2024年12月向石家庄中院提起上诉 但二审维持原判[3] - 公司于2025年8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目前已被受理并立案审查[3][4] 资金冻结对公司影响 - 冻结资金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4%[4] - 占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9.62%[4] - 公司表示本次资金冻结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