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派息事项从14.76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 [7] - 本次调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 [4][5][6] - 调整方法依据《激励计划》规定采用派息调整公式P=P0-V(P0为原授予价格14.76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34元) [7] 公司治理与授权程序 -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5] - 2025年4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5] -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价格调整议案 [5][6] 财务调整事项 - 调整事由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 [7] - 调整后授予价格精确计算为14.42元/股(14.76-0.34)且符合不低于股票面值要求 [7] - 利润分配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准 [7] 合规性与信息披露 - 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及《激励计划》规定 [6][7] - 公司需及时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7] - 后续需持续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