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针对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征求意见
新华财经·2025-08-27 09:37
政策动向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十六个地区开展绿色外债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1] - 政策目标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1] 地方实施进展 -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已起草《湖北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1]
政策动向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十六个地区开展绿色外债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1] - 政策目标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1] 地方实施进展 -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已起草《湖北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