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司治理 两家上市公司被罚
公司违规行为 - *ST聆达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达1.2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 [4] - *ST聆达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累计金额656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 [4] - 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余额达4.06亿元 [5] 监管处罚措施 - *ST聆达被大连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和副董事长林志煌分别被警告并各处以200万元罚款 [5] - 新华锦被青岛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 - 若新华锦未在1个月内清收资金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未在6个月内完成清收将面临停牌及退市风险警示 [5] 行业监管趋势 - 监管部门对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1] - 监管层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以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