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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 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汪建华)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汪建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候选人声明其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关联范围内,且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候选人合规性与履职承诺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无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且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并在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时主动辞职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