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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 永兴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买卖行为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 涵盖持股限制 交易窗口期 申报披露程序及责任处罚机制 [1][2][3][4][5][6][7][8][9][10][11] 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情况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但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2] - 可转让股份数量计算基数为上一年度末持股总数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基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公司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例增加可转让数量 [3]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 离职六个月内 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期间等 [3][4][5] - 禁止买卖股票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及业绩预告公告前5日内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等 [4] - 禁止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及衍生品交易 [6]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提供或更新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亲属信息及持股情况等 [6][7] - 需在特定时点委托公司向上交所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公司上市时 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2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交易日内 离职后2交易日内等 [7]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确认前不得擅自交易 [8]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交易日前报告公司 由公司向上交所报告及披露减持计划 包括减持数量 时间区间 方式 价格区间 原因等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8][9] - 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高送转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时 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关联性 [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9] - 买卖公司股份事实发生当日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信息 包括上年末持股数量 变动记录 本次变动详情等 并在2交易日内由公司向上交所申报公告 [10] 责任与处罚 - 违反制度规定的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上交所及证券监管机构 公司可给予内部处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罚 存在短线交易行为的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收益 [11] -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 公司将移交监管部门处罚 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追究相应责任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