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调整依据为《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配套监管规则更新 [1]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2]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 -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条款 [2] - 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全部职能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追偿机制及辞任程序 [3][4] - 调整股份财务资助规则,允许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10%的资助 [4][5] - 完善股东查阅权,允许持股3%以上满180日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9][10]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 [11] - 调整董事提名资格,持股要求从3%降至1% [31]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八项合规义务 [13][14][15] 议事规则同步更新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配套文件 [2] - 明确审计委员会在临时股东会召集中的替代作用 [20][21] - 调整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 [21][22] - 优化会议召开形式,允许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19] - 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2] 股份管理规范调整 - 明确股份回购的七种情形及后续处理时限 [6][7][8] - 调整董事持股变动披露要求,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9] - 完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区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 [29][30][31] 对外担保管控 - 细化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超净资产10%等六类 [18] - 明确关联担保表决回避机制及通过标准 [18][29] - 规定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18]
ST智知: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