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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智通财经网·2025-08-26 09:53

政策背景与制定依据 - 政策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加强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3] -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 并对全国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3] 适用范围与义务主体 - 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 要求其履行反洗钱义务[3] - 房地产从业机构需接受反洗钱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 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反洗钱调查[4] 反洗钱义务具体要求 - 机构需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指定内设机构或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 并采取合理措施定期识别评估洗钱风险[7] - 在提供房屋销售或经纪服务时 需查验客户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护照等 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并留存复印件 同时询问记录交易目的[8] - 对身份不明或拒不配合提供身份信息的客户 可拒绝提供服务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8] -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8] - 发现可疑交易需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报告[8] 特别预防措施与名单管理 - 对恐怖活动组织人员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涉及制裁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重大洗钱风险名单 需立即停止服务并依法报告[10] - 机构需配合反洗钱社会宣传和培训 持续开展内部员工反洗钱培训[10] 监督管理与自律机制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协助建立工作沟通机制[11] -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承担行业自律管理职责 包括制定规范、风险评估、协调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12] - 自律组织可采取要求机构报告工作、实施自律检查、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入会审核等措施[12] - 基于风险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 对高风险机构采取强化措施 对低风险机构可简化监管[13] 法律责任与惩戒机制 - 违反规定的机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据《反洗钱法》第五十八条处罚 涉及《反恐怖主义法》的按相关法律处理[14] - 违反自律规范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行业自律组织予以自律惩戒[14] - 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5] 实施时间与解释权 - 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按本办法执行[16] -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