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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3.16亿余元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一审被判死缓
央视网·2025-08-26 09:23

案件判决结果 -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案件事实认定 - 2003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 [3]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量刑考量因素 - 受贿犯罪中存在未遂情节 [3] -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3] - 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 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 [3] - 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属实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3] 庭审程序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 [4] - 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 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 [4] - 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4]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庭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