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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 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度

核心观点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旨在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水平 增强核心竞争力 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2] 委员会设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1名 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 [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3] -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委员 [3] 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经营战略包括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 对ESG政策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 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战略与目标 [3] - 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 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3] - 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相关报告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3] - 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 决策程序 - 公司设立战略与ESG工作组 负责ESG相关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5] - 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承担主体责任 落实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5] - 委员会审议后形成会议决议报送董事会审议 [5]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履行职责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6]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 [7] - 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或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7]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期限、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日期等内容 [7] - 定期会议通知应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 临时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8]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8] - 委员与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8] - 会议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 [9] - 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签字 [9]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程、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9][10] - 会议档案由计划部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0] - 与会人员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