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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旨在规范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 保障股东权益 [1] - 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义为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 涵盖内部控制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 效率提升 资产安全和信息披露质量 [1] 内部审计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检查监督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 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 -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 配置至少3名专职人员 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 [2][3] 审计职责范围 - 内部审计需覆盖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 包括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资金管理等 [5] - 重点审计领域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等 [6] - 每季度需检查关联方资金往来 防范资金占用问题 [4] 工作流程要求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 年度报告在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 [4]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并完整记录于工作底稿 [5]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含审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5] 问题处理机制 - 对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需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 [6]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6] - 董事会需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后果及整改措施 [6] 人员管理 - 公司对表现突出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 对失职或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7]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会计 法律 管理或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知识 [3]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部分条款于上市交易日起实施 [9] - 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和解释 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