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交易背景与核查范围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6家机构及其他44名股东 [1] - 自查期间为2025年4月8日(首次停牌日)前六个月至2025年8月11日(交易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1] - 核查对象涵盖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与自然人 [1] 股票交易具体情况 - 自然人金宇星(交易对方)于2025年3月25日买入400股 [2] - 林新珠(交易对方关联人)于2025年4月1日卖出400股 [2] - 张润静(交易对方陆青子女)于2025年4月23日买入10,000股 [2] - 欧竹林(交易对方关联人)于2025年4月24日买入5,000股 [2] - 计乐宇(上市公司董事)及计献辉(其父亲)于2025年6月3日卖出300,000股 [3] - 非自然人在自查期间无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记录 [5] 相关主体承诺内容 - 所有涉及交易的自然人均声明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 [3][4] - 承诺若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将把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3][4] - 交易对方关联人强调未获知内幕信息,且账户为自有资金操作 [3][4] - 上市公司董事的减持行为依据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执行 [4] 核查结论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文件显示相关股票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6] - 独立财务顾问五矿证券认为交易行为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6] - 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支持该结论 [6] - 除已披露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无股票交易记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