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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概况 -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 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 应出席董事10名 实际出席10名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1]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编制 包括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1] - 具体报告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披露易网站同步披露[2]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38,093.14元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5,939,959.13元[2]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 以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160,900股后的基数分配[3]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0.02% A股股东以人民币支付 H股股东按汇率0.91195元人民币/港元折算 每股派发1.563港元[3] - 本次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形式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公司授权董事长处理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项[3]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公司为响应上交所倡议 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2024年度行动方案[4] - 2025年上半年持续推进方案执行 优化经营管理体系 完善治理结构 加强投资者关系建设 并通过多渠道沟通取得成效[4]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行动方案 相关内容于上交所网站披露[4][5]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交所监管指引及内部制度管理募集资金[5] - 报告显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未出现管理违规情形[5] 财务报告编制准则调整 - 公司于沪港两地上市 原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5] - 鉴于两项准则已基本趋同 为提升工作效率 公司决定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起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财务资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