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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 抚顺特钢: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 收购方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 - 要约收购价格为5.60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为98,605,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 [1][2][6] - 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 共30个自然日 最后三个交易日(9月8日-10日)不可撤回预受要约 [1][4] 收购资金安排 - 最高资金总额为552,188,000元 按5.60元/股收购98,605,000股计算 [3] - 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及自筹资金 不存在来自上市公司或股份质押融资情形 [3] - 银行保函已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作为履约保证 具备完整履约能力 [3] 收购目的与股权影响 - 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发展前景认同 旨在提升持股比例并巩固控制权 [2] - 收购后股权分布仍符合上交所上市条件 不属于终止上市地位的法定要约 [2][3] - 将通过引入战略及业务资源助力把握特殊钢和合金材料市场发展机遇 [2] 预受要约操作细则 - 预受申报代码770001 简称"抚钢收购" 需通过券商营业部办理申报 [1][5] - 预受股份需无质押/司法冻结限制 超额部分无效 当日可卖出但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4][5] - 预受申报经中国结算确认后次日生效 股份将被临时保管且不可转托管或质押 [5][7] 比例收购机制 - 若预受股份总数不超98,605,000股则全额收购 若超额则按同等比例分配 [6] - 计算公式:单个股东实际收购数=该股东预受数×(98,605,000÷预受股份总数) [6] - 零碎股按中国结算权益分派规则处理 资金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划转 [6][7] 撤回与特殊情况处理 - 撤回预受须通过券商申报 确认后次日生效且解除临时保管 [7][8] - 出现竞争要约时需先撤回原预受方可再次申报 股份被司法冻结时需先撤回预受 [5][7][8] - 每日开市前公告前一日预受及撤回情况 最终三个交易日不可撤回 [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