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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由7.0750元/股下调至6.7750元/股 因2024年度每股派息0.30元[1][8][10] - 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6.7750元/股[1][11] 调整回购价格 - 回购价格调整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8][9]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派息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7.0750元/股 V为每股派息额0.30元[10]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6.7750元/股[1][10]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需由公司回购注销[11] - 回购数量为8,400股 回购价格为6.7750元/股[1][11] - 公司需就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且需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减资手续[12][13] 批准和授权 - 本次调整和回购注销已取得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3][4][5][6][7][8] -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调整、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3][4][6] -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