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 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等风险 [1] 适用对象与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 涵盖直接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的公司股份 禁止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1][3] - 相关人员需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1]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需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个人及关联账户身份信息 包括公司上市时、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 [2] - 申报数据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司需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反馈 [3][6] 股份锁定机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后 其证券账户中本公司股份将被锁定 [4] - 上市满一年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需合并计算所有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约定购回式交易等股份 [5] - 因公司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情形附加限制性条件的 需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5] - 公司章程可规定更严格锁定条件 需及时向交易所申报 [5] - 核心技术、销售、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可自愿锁定 中国结算按交易所要求锁定比例和时间执行 [5] - 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锁 离任时需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 [6] - 锁定期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权益不受影响 [6] 股份交易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原因及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6] - 下列情形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承诺不转让且尚在承诺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重大事件发生或决策程序启动至披露日 其他规定期间 [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 [7]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8]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的 过出方和过入方需持续遵守相关规定 [8]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 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包括拟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原因等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8]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离职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第7至12个月申报离职的 离职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9] 内幕信息防范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需确保其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9] - 上述关联方买卖公司股份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0]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违规买卖股票的 公司董事会需收回其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信息 [11]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1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向交易所申报 [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统一办理网上申报 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需及时报告 [12] - 相关人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12] - 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 制度制定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 [1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3]
比依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