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召开股东大会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载明会议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等事项 [1][2] - 股东大会资料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9:15-9:25及9:15-15:00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编号2025-056内容一致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公司总股本175,878,324股扣除回购股票5,419,344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0,458,980股 [3] -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164,89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4691% [4]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 议案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一致未出现会议现场修改议案或提出临时提案情形 [4][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7] - 公司提供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7] 法律结论意见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