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召开通知[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4:30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3] - 通知发布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 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公司章程[2][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6名 代表股份13,718,808股[3]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180名 代表股份51,551,405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140%[3] - 会议由副董事长廖通逵主持 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现场或视频列席 召集人为董事会[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计票监票[5] -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合并后总表决股份65,270,213股[5]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65,177,805股同意 占比99.8584% 反对38,378股(0.0587%)弃权54,030股(0.0829%)[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结果均符合相关法规与公司章程[5]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获得通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