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框架 - 公司实行三级合同管理责任制 由总经理 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经办部门分级负责[1] - 建立包括法律学习 授权委托 合同评审 履行变更 应收账款追收 失信追责等制度化管理体系[1] - 经营计划处作为合同管理机构 负责制度修订 法规培训和执行监督[1] 合同签订规范 - 合同范围涵盖买卖 供电 借款 租赁 融资租赁 承揽 建设工程等17类业务合同[2] - 非即时清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金额较大经济往来即使能及时清结也需订立书面合同[3] - 合同条款需包含当事人信息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格 履行条款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等10项必备要素[3] - 合同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完成 授权需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期限[3][4] 审批权限控制 - 重大合同需经董事会秘书处 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室参与谈判 包括对外投资 融资 资产处置 担保等高风险合同[5] - 合同审批实行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双审查 重大合同需法律顾问室审核后报法定代表人签字[5] - 授权签署权限分级明确 对外投资等重大合同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后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署[6][7] 履行与变更管理 - 合同生效后经办单位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协助履行 并主动督促对方执行[7][8] - 财务部凭生效合同副本付款 收款单位名称账号与合同不一致时禁止付款[8] - 合同变更转让需采用书面形式 审批权限与原合同一致[8] 纠纷处理机制 - 合同纠纷优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由经办单位在法定时效前报归口管理部门处理[8] - 归口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顾问室代表公司进行仲裁或诉讼 经办单位参与取证[9] 监督与奖惩 - 归口管理部门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文本由财务部 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处和经办部门分存[9] - 对维护公司利益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奖励 对虚假合同 越权签约等行为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9][10]
海陆重工: 合同管理规定(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