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原副行长楼文龙,被判无期
案件判决与处罚 - 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楼文龙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 - 受贿所得及孳息共计折合人民币8451万余元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1] - 判决由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5日一审公开宣判[1] 犯罪事实与时间范围 - 受贿行为时间跨度为2005年至2024年 持续约19年[1] - 利用职务便利在监管审批 入股城市商业银行 融资贷款 工程承揽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1][3] -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涉及金融监管和银行业务多个关键领域[1][3] 职务轨迹与行业影响 - 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 北京监管局局长等金融监管要职[1][4] - 2012年8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1][4] - 案件暴露金融监管与商业银行权力交叉领域的腐败风险 涉及监管审批和融资授信等核心业务环节[1][3] 案件审理过程 - 2025年6月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出示证据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2] - 被告人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2] - 庭审有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2] 纪律审查结果 - 2024年5月16日被查 同年11月20日被开除党籍[3] - 被查实存在对抗组织审查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多项违纪行为[3] - 中央纪委认定其"靠金融吃金融"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