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青炉里烤鱼被罚
齐鲁晚报网·2025-08-25 04:10

事件概述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2日对张店水晶街青炉里烤鱼店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721.66元并处罚款3000元 罚没款合计3721.66元上缴国库 [1][2] - 处罚事由为该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1][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并参照地方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2] 公司背景与历史问题 - 涉事门店张店水晶街青炉里烤鱼店成立于2019年7月 经营者为郑峰峰 [3] - 青炉里品牌隶属于淄博青炉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牌以“烤鱼+音乐”为特色 主打青花椒烤鱼 并配以川菜、烧烤等菜品 [3] - 该品牌已在全国拥有多家直营与加盟店 形成一定品牌规模 [3] - 此次并非青炉里品牌首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2022年4月 嘉祥县青炉里祥润烤鱼店因自消毒餐具大肠菌群超标被通报 2023年9月 张店区尚美青炉里餐因出售的辣椒中克百威检出值超标被通报并责令下架召回 [3] 行业监管与处罚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情节严重的可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 - 本次行政处罚参照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