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创新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评定分离”让招投标阳光运行
河南日报·2025-08-25 02:47
招标机制改革 -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评定分离"招标机制 将评标与定标分为独立环节 评标专家负责专业评审 招标人掌握最终定标权 [1] - 评标环节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模式筛选优质中标候选人 定标环节通过信用核查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2] - 2024年11月起商丘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房建/市政/交通等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该机制 并上线全省首个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智能检查系统 [2] 技术保障措施 - 中标候选人通过实时网络视频参与定标会议 企业线上参与率从45%提升至95% [2] - 所有企业投标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音视频监控全覆盖 预警平台实时监测违规行为 [3] - 评标专家从省库随机抽取 辅助系统对打分异常预警 实行"一项目一考核"制度 [3] 实施成效 - 2025年已有145个项目331个标段采用新机制 交易金额达70.48亿元 [3] - 平均每标段投标企业数量从4家增至20家 外地企业中标率提升至63.9% [3] - 定标会议采用六方参与模式(定标委员会/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公证人员/交易中心/投标单位) 通过直播平台公开进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