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古酒酒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1760元
齐鲁晚报·2025-08-25 02:42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因在认证微信公众号发布两则违法酒类广告被处以罚款1760元[1] - 2017年8月广告宣称产品"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预防糖尿病、预防胆结石"等明确医疗用语[1] - 2021年1月广告使用"喝酒有利于缓解肌肉紧张"、"借酒浇愁"等暗示性语言[1] 行政处罚细节 - 处罚依据为《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2] - 涉案广告由公司委托第三方制作,费用分别为300元和500元[2] - 罚款金额为0.17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8][9] - 行政处罚公示期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2][9] 调查过程 - 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举报平台接到首起举报(编号:1520523002025053047853253)[2][6] - 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1日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取证据[2][6] - 2025年6月20日再次接到举报(编号:1520523002025062004643156)进一步证实违法行为[2][6] -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1日和6月25日删除涉案广告[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贵州金沙古酒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3] - 法定代表人周鲲鹏,注册资本10000万元[3] - 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安底镇桂花村,所属行业为零售业[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6927280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