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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灿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并获监事会同步通过 [3] - 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于2024年8月16日批复同意实施激励计划 [4] - 2024年9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 [5] 激励对象公示与核查 -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10天公示 未收到异议 [5] - 监事会于2024年9月20日出具核查意见确认首次授予对象资格合规 [5] - 预留授予涉及57名激励对象 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核查确认资格合法有效 [7][9] 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方案 - 首次授予于2024年10月25日向340名对象授予5,575万股 其中第一类630万股授予7人 第二类4,945万股授予333人 授予价格2.69元/股 [6] - 预留授予于2025年8月22日向57名对象授予631万股 授予价格4.80元/股 [7][8]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已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登记上市 [7] 授予条件合规性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 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等禁止性情形 [9] - 激励对象未发生违纪违法 重大失信或市场禁入等不符合资格的情况 [9] - 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为交易日 避开公司敏感信息窗口期 [8]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按规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披露 [6] - 预留授予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8] - 尚需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