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为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信息披露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制定本制度 [1] - 敏感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其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证监会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敏感信息 [1]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敏感信息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的牵头部门 负责组织排查并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1] 敏感信息排查范围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资产租赁等18类资源转移事项 [2] - 需排查生产经营重大变化事项 包括环境政策变化、重大合同签订、大额补贴收益、重大事故、技术突破及净利润重大变化等7类情形 [3] - 需排查重大风险事件 包括重大损失、债务违约、资产减值、业务停顿、涉嫌违法调查等13类风险情形 [4] 股东信息排查要求 - 公司需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动向 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理层报告进程 [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现股份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等情况时 需立即通过董事会办公室书面通知董事会 [4] 信息报告触发标准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 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5] -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 或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 或利润占比超10%等5类情形 [5]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需累计计算 已披露交易不再纳入计算范围 [5] 信息报送与披露流程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遇到需对外报道或内部刊登的信息时 需对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6] - 董事会办公室需严格按证监会及上市规则规定 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处理方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