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资金管理和运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交所规则等 [1] - 募集资金包括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和超募资金 需专户存储并用于特定用途 [2]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确保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 [1][3] - 资金使用需符合承诺计划 变更需重新论证并披露 闲散资金可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 [9][10][13][15]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6] - 节余资金使用需经程序 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 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 [17][18] - 资金用途变更视为重大事项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并披露原因和新项目详情 [19][21] - 公司需每半年检查资金使用 内部审计和董事会监督 保荐人持续督导并出具核查报告 [25][28][29]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 专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 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 [6] - 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 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括资金存放 账号 金额 银行对账单 支取超5000万或20%需通知保荐人 保荐人可查询资料 违约责任等 [7]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变更需在2周内签订新协议 并在2交易日内报备和公告 [7] 募集资金使用 - 资金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变化 搁置超1年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0] - 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 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 [11]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 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2] - 闲散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12个月的非保本型 不得质押 [13] - 闲散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限于主营业务 单次不超12个月 需董事会审议和披露 [15]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16]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 [17]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 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 [18] 募集资金变更 - 资金用途变更包括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9]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防范风险 [20] - 变更需披露原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详情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 委员会和保荐人意见等 [21] -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原因 已使用金额 完工程度 效益 定价依据 保荐人意见等 [23] 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审慎使用资金 真实披露使用情况 财务部门设立台账记录支出 [24][2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 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25]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发表意见 披露原因 存放情况 完成时间等 [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披露专项报告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28] - 保荐人持续督导资金存放与使用 每半年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 年度出具核查报告包括资金存放 项目进展 置换 现金管理 超募使用等情况 [29]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