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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任免条件、决策权限及运营流程,确保经营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1][2][7]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与任免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各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 [3][5]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避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入情形,且不得被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认定为不适任 [4] - 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6] 职责与分工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职权涵盖主持生产经营、实施年度计划、拟定管理制度、审批合同及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 - 副总经理需在总经理领导下分工开展工作,提出决策建议并完成交办任务 [8] - 总会计师负责财务工作,包括编制利润计划、监督资金运用及汇报财务异常 [10] - 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合规体系建设,参与重大决策并处理合规风险 [11]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泄露公司秘密 [12] - 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勤勉义务,包括谨慎行使权利、公平对待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配合审计工作 [14][17] 总经理办公会议权限与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用于研究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中长期规划、财务预决算、投资方案及管理制度制定 [15][16] - 会议决策权限包括:对外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下、银行授信申请(资产负债率低于70%时)、关联交易(自然人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及单笔捐赠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17][18] - 会议分为例行(每月月中)和临时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决议需形成书面纪要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19][24][25]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经营情况,包括重大合同执行、资金运用及盈亏状况,并保证报告真实性 [28][29] - 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根据董事会要求确定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