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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H股发行计划 - 公司计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并提升国际竞争力 [1] - 本次H股发行上市方案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 H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球化战略布局 [2] 公司治理决议 - 独立董事全票通过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平衡了现有股东与未来H股股东利益 [2] - 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管购买责任保险 该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 - 聘请致同香港作为H股发行审计机构 因其具备境外上市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 [3] 财务合规事项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 涵盖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金使用状况 [4][5] - 所有议案均获得2票同意 0票反对或弃权 独立董事潘峰和汤胜参与全部审议流程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