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创新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评定分离”让招投标阳光运行
河南日报·2025-08-23 23:13
招标机制改革 -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评定分离"招标机制 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独立环节 评标专家负责专业评审 招标人拥有最终定标权 [1] - 评标环节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模式筛选优质中标候选人 定标环节核查信用信息和履约能力 通过随机抽取或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 [2] - 该机制自去年11月起覆盖房建 市政 交通等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并上线全省首个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智能检查系统提升合规性 [2] 实施成效 - 2023年以来已有145个项目331标段采用新机制 总交易金额达70.48亿元 平均每标段投标企业数量从4家增至20家 [3] - 外地企业中标率提升至63.9% 企业线上参与定标会议比例从45%提升至95% [2][3] - 19号公司中标项目第一标段 企业代表评价新机制"公平合理 避免违规竞标" [1] 技术保障体系 - 投标信息全部加密处理 音视频监控全覆盖 通过预警平台及时发现潜在违规行为 [3] - 辅助评标系统对专家打分和评审异常情形实时预警 实行"一项目一考核"机制 [3] - 监督人员同步登录专家评标音视频系统 实现全流程实时监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