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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证券日报·2025-08-22 23:3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旨在引导证券公司强化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突出"扶优限劣"和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1][2][3] 修改背景与目标 - 分类评价制度是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 自2009年实施以来已进行3次修改 本次修改基于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 [1] - 修改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发〔2024〕10号文件部署 完善分类监管体系并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 [1] - 修改坚持目标导向、保持总体稳定、加强统筹协调三大思路 侧重局部完善而非重大体系调整 [2] 主要修改内容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 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导向 [2] - 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 引导公司提升经营质量 在引入中长期资金和财富管理等领域发挥专业服务能力 [2] - 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 鼓励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 [2] - 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 强化对重大恶性案件的震慑力度 [3]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并设置合理扣分梯度 [3] - 明确特殊问题处理规则 对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 [3] 实施安排 - 规定于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 证监会将持续健全行业分类监管体系 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