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发布实施
搜狐财经·2025-08-22 22:1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引导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强化综合惩戒和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1][2][4][6] 分类评价制度修订背景 -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监管基础性制度,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发挥"奖优罚劣"和监管"指挥棒"作用 [1] - 自2009年出台后历经3次修改,此次修订距前次已隔5年,为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国九条"等部署要求而调整 [10] 功能发挥导向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新增由证券业协会组织"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 [2] - 专项评价现阶段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成效,后续将根据行业实际逐步调整完善 [2] - 2024年分类评价设置3项专项监管工作,对投行业务质量、并购重组专业能力、新股发行定价能力评价排名靠前公司加分 [3] 高质量发展与差异化发展 - 取消营业总收入加分指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最高加分由1分提高至2分,扩大加分分位至前30名 [4] - 提升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覆盖面由前20名至前30名,按名次加0.25分到2分不等 [4] - 增设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基金投顾发展、权益类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权益类资管产品管理规模等专项指标 [5] 综合惩戒与投资者保护 - 完善下调评级手段,将下调评级范围扩展至"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下调评级 [6]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强化自律管理手段的制度震慑 [6] - 明确证券公司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按照相应评价标准至多扣1分(原应扣不少于1.5分) [7] 监管协调与实施 - 修订总体思路坚持目标导向、保持总体稳定、加强统筹协调,未对既有评价体系进行重大调整 [11] - 证监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座谈会听取证券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意见,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