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1]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 [1] - 需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 [1] 独立性要求 - 禁止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担任独立董事 [2] - 禁止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担任 [2] - 禁止在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大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担任 [2] - 禁止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的人员担任 [2] - 最近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者不得担任 [2]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提名人不得提名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3] - 选举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4] - 独立董事中至少需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 任期与更换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任但不超过六年 [5] - 辞职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 [5]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6] - 需在60日内完成不符合规定情形下的独立董事补选 [7] 特别职权 - 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占公司总资产/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8] - 可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8] - 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 [8] - 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8] - 可在股东会前公开征集投票权 [8] 委员会参与要求 - 独立董事在薪酬与考核、审计及提名委员会中需占半数以上比例 [8]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需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8]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11] - 需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11] - 需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专门委员会资料 [12]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12] 兼职与时间要求 - 独立董事最多可在三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10] 会议参与义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可能被解除职务 [11] - 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11] 津贴与利益限制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13] - 除披露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额外利益 [13][14]
海泰新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