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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会议室 [3] - 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5:00至8月22日15:00 [3] 会议召集情况 - 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董事会为合法召集人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 [2] - 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股权登记日等完整信息 [2]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3人 代表股份266,574,198股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证 [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出席会议 [4] 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得266,574,198股同意票 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5] - 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5] - 第1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获过半数通过 [6]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