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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旨在规范年报信息披露行为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追究责任的范围 原则 程序及适用人员 涵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等 [1][2][3] - 制度详细规定重大差错的认定情形 责任划分标准 从重/从轻处理条件及追究责任的形式种类 [3][4][5]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部门和人员 [1]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出现规定情形时同样适用责任追究条款 [2]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责必问 有错必究 责任与权利相对等等原则 [2] - 由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 内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收集资料并调查核实 提出处理方案后报董事会批准 [2] 重大差错认定情形 - 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业绩预告/快报与年报存在重大差异等 [3] - 具体涵盖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错误 年报内容格式不符要求等情形 [3][4] 责任划分标准 - 直接责任由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工作人员承担 领导责任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2] -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3] 从重与从轻处理条件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 打击报复 明知错误不纠正 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 [4] -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 主动挽回损失 非主观因素造成等 [4] 追究责任形式与种类 - 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 通报批评 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赔偿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等 [5]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可附带经济处罚 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5] 制度执行与效力 - 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