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性 [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1] - 追究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 责任追究情形 - 违反《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需追究责任 [1] -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指引导致信息披露差错需追究责任 [2][3] -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信息披露差错需追究责任 [3] 处理原则与程序 - 存在主观因素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3] - 证券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董事会批准 [1] -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需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 责任追究形式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的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 处罚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具体确定 [3]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章程不一致则按后者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