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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大消息!证监会,最新发布
高盛高盛(US:GS) 中国基金报·2025-08-22 14:25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替代原《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旨在引导行业聚焦高质量发展、支持差异化经营,并优化评价体系框架和监管手段[1][4][5] 制度修订背景 - 分类评价制度是证券公司监管基础性制度,前次修改于2020年,本次修订对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5] - 修订坚持目标导向、总体稳定和统筹协调原则,避免重复报送并减轻行业负担[4] 评价框架调整 - 立法目的新增"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并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修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5]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5] - 功能发挥情况主要包括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授权证券业协会组织专项评价[5] 业务评价优化 - 取消营业收入按排名加分,减少规模类指标重复加分[6] - 经纪、投行、资管等业务收入加分范围由前20名扩大至前30名,按名次加0.25-2分[6] - 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引导集约型发展[6] - 增设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资管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代销权益类基金产品、基金投顾发展等专项指标[6] 监管措施强化 - 对重大违法违规公司可直接下调评价结果,突出整体实质研判原则[7]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强化自律措施惩戒力度[7] - 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梯度,保持与其他扣分项和加分项总体均衡[7] 特殊问题处理规则 - 对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8] - 明确通过变更控股股东完成重大风险化解处置的公司风控指标达标加分规则[9] - 优化债券交易风险管控和资管业务风险管控等项目的扣分标准[9] 评价体系稳定性 - 未对既有评价体系进行重大调整,评价周期保持每年一次(上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9] - 基准分维持100分,根据评价计分分为5大类11个级别[9] - 2024年参评107家公司中A类占50%、B类40%、C类10%,AA级公司约14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