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资格与背景 - 晶澳科技为深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2459 前身为天业通联 于2019年12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更名[3][4] - 公司注册资本330,967.954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 单晶硅片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与销售 以及光伏电站开发运营[5] - 公司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6]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增强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责任感[9][10] - 激励对象共计1,975人 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 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亲属[10][11] - 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16,177.6185万份 占公司总股本330,968.16万股的4.89%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总股本1%[12][15] 激励计划具体条款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行权价格为每份9.15元 定价参考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12.20元及前60个交易日均价10.88元的较高者75%[11][19][20] - 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 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 行权期分两期 每期行权比例50%[16][17][18] - 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 2025年考核目标为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实现减亏 2026年目标为净利润转正[24] 法定程序与信息披露 - 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杨爱青 曹仰锋已回避表决[25][26][31] - 尚需履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内幕信息自查 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股东大会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7][28] - 公司需按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 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28]
晶澳科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