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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额度与期限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 - 使用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2] - 前次5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将于2025年9月12日到期 [1][2] 投资产品特性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1][2] - 具体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协定存款 [2]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 资金管理目的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1][3] - 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 [1][3] - 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前提下实施 [1][3] 决策程序与授权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1][4] -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1][4] -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2] 监督与审计机制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 - 公司内控体系办作为监督部门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3] - 财务中心负责及时分析产品运作情况并控制投资风险 [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3] - 保荐机构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并认可决策程序合规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