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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 创力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明确委员会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运作机制 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强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职能 [1][3][8]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2] - 召集人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职责权限 -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 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3] - 需对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3] - 召集人负责召集会议、确定议程、确保委员获取完整信息及会议结论清晰明确 [3] - 委员需按时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 并可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及获取所需资料 [4] 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记名投票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编号、方式、日期、出席情况、议题及发言要点 并由出席委员及董事会秘书签字 [6][7] - 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所有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8] 会议召开与授权 - 2名及以上成员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会议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但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人委托 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委托的委员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9] 协调沟通机制 - 休会期间委员会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并建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9] - 高级管理人员需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 并可建议召开会议 [9] - 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或进行专题汇报 [9] 工作机构支持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 并列席委员会会议 [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准备会议资料 职能部门需提供支持 [1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0]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 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