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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 创力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设立与总则 -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 [1] -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涉及的相关人员和部门 [1] 人员组成 - 委员会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1] -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按法定程序任免 [1] - 设召集人1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工作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2]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长期发展战略 提议制定投资方案 审批董事会授权投资事项 [2] - 召集人负责召集会议 确定议程 确保委员获得完整信息并形成明确结论 [2] - 委员需按时出席会议 提出议题 列席相关会议并进行调查研究 [3]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所有研究讨论情况以报告形式提交董事会 [4] 议事规则 - 2名及以上成员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会议 [4]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 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期 [4] -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5]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记名投票 [5] - 可邀请董事 高管 专家及中介机构列席会议 [5]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编号 方式 日期 地点 主持人 议题及发言要点 [5][6] - 委员对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6] 委员履职要求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权利 [6] - 委托需提交签字授权书 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6] - 每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 [6] - 独立董事需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明确意见 并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6]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7] 协调沟通机制 - 董事会休会期间 委员会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7] - 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提交报告需由总经理或负责高管签发 [8] -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报告需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 [8] - 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并建议召开会议 [8] - 召集人或授权委员需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或进行专题汇报 [8] 工作机构设置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的工作 并列席会议 [8] - 董事会办公室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委员会相关工作 [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准备资料和专家联络 [9] - 职能部门有责任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服务和支持 [9] 规则生效与执行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9] - 规则中"以上" "以下"含本数 "过"不含本数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