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增强公司凝聚力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及董事会批准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1] - 薪酬水平基于公司规模与绩效 结合经营计划、职责分工及同行业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1] - 薪酬确定遵循三大原则:收入与公司规模效益适配、与绩效挂钩激励约束结合、标准公开公正透明 [3] 薪酬标准与构成 - 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 - 董事分为三类:非专职董事不领取报酬仅报销工作费用 专职董事及高管按职务等级确定薪酬(含固定工资与效益工资) 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并报销工作费用 [2] - 固定工资包括职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 按月发放且每年可调整 效益工资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 - 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 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 经营年度外部环境变化时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可通过调整计算结果 [2] 薪酬考核与发放机制 - 会计年度开始前 专职董事及高管需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制定工作计划 [3] - 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效益工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成立考核小组 对董事及高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确定效益工资 报批后执行 [3] - 若出现重大失误、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 将根据损失程度扣减或取消效益工资 [4] 制度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 - 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不一致则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4]
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