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总则与适用范围 - 制度旨在规范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1] 资金占用定义与禁止行为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两类 [2] - 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预付投资款、代偿债务等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资金给关联方使用 [2] -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汇票等十种情形 [2] 关联交易与担保管理 - 关联交易需严格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决策实施,避免非正常资金占用 [3] -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需遵循《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决策流程 [4] 内部职责与监控机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需勤勉尽职,维护资金安全 [4] - 财务部门需严格审核资金流出,建立日常资金收支监控机制 [4]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往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核查情况 [5] 资金占用处理与清偿要求 - 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需立即制定清欠方案并追回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占用资金原则上需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特定条件且经评估审计 [6] - 以资抵债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6] 审计与监督要求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需公告相关内容 [6] - 需防止以次充好、以股赖账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6] 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 资金占用造成损失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并追究责任 [7] - 对违规协助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给予处分或提请罢免 [7] - 对造成不良影响或投资者损失的责任人,可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8]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8]
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