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FUJIAN DONGBAI GROUP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185号 邮政编码350001 [4] -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 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2)101号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4382187J [3] - 公司于1993年9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4万股 于199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846246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治理结构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将在其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 - 公司章程对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5]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5]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坚持信誉第一 顾客至上 提倡在外国人面前我就是中国 在外地人面前我就是福州的企业精神 坚持以诚待客 以信取民 以法治店 以优取胜 [5] - 公司经营方针包括信誉第一 顾客至上 创新求实 开拓市场 发展国内外贸易经济 加强商 工 农横向联营 创办独资 合资工商企业 开设连锁店 系列店 建立骨干商品批发市场 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逐步把公司建成跨国集团企业 [6]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 包括金银制品销售 珠宝首饰零售 五金产品零售 服装服饰零售 化妆品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鞋帽零售 日用家电零售 乐器零售 文具用品零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家具零配件销售 服装辅料销售 家具销售 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 眼镜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 住房租赁 柜台 摊位出租 文艺创作 图文设计制作 广告设计 代理 广告发布 以及食品销售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许可项目 [6]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类别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7]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69846246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9846246股 [7] -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 垫资 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按照章程或股东会授权作出决议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 依法请求召开 召集 主持 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的权利 查阅 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所持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权利 [1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的义务 依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的义务 除法律 法规规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的义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义务 [18]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规范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 [19]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严格履行所作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 指使或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 短线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独立性 [19] -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凡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以现金 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其他方式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 [20]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对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职权 [2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8] -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38] -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的分立 分拆 合并 解散和清算 章程的修改 公司在1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股权激励计划 法律 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39]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公司设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职工董事1名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1/3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5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因章程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根据章程或股东会授权决定重大交易及其他重大日常交易 关联交易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励事项 根据总裁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公司总裁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工作 决定公司因章程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等职权 [53]
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章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