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城建投资集团因违法占地被罚1129.2389万元
齐鲁晚报·2025-08-22 03:49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天九镇集体土地49.33亩用于公路改建项目被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退还土地并罚款1129.2389万元[1] - 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涉及土地类型包括耕地1.7亩、耕地以外农用地24.89亩以及其他土地22.74亩[1]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1]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处罚决定由定南县自然资源局作出,文号为定自然资处罚字﹝2025﹞12号,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1][2][3] - 公司被要求在3个月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至原权属单位[2] - 罚款计算标准为:耕地按每平方米700元、耕地以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450元、其他土地按每平方米200元,罚款总额为人民币1129.2389万元[2][3] 公司背景信息 - 定南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海鹏,注册地位于定南县历市镇广州大道北C栋[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一级储备和整理、城区内土地规划经营、公用和商业用地开发经营等[2] - 公司为定南县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11家公司[2] 企业信用记录 - 根据信用信息公示,公司存在行政处罚记录2条,行政许可记录41条[3] - 本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