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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信息披露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通过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1] -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事项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等主体 [2] - 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2] - 信息披露需面向所有投资者同步进行 不得提前泄露或进行选择性披露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及时性、公平性及内容真实性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保持一致 不得误导投资者或操纵市场价格 [3] - 公司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3] 信息披露渠道与形式 - 法定披露信息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发布 [4] -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法定报告义务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补发公告 [4] - 禁止通过调研、采访等形式向特定对象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 [4]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 需全面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 [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需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 [6]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及应披露交易等 [11]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主要债务人破产、重大政策变化等情形 [11][12]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资产冻结超过总资产30%等需立即披露 [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披露触发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营业收入占比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 [15]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为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营业收入占比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16]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单次金额超净资产10%或受体资产负债率超70%时需提交股东会 [17]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1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报告 [20] - 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除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的情形 [20] 信息保密与内控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格保密 不得在公开披露前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29]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30] -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机制 涉及商业秘密且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披露 [33] 责任与追究机制 -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37] - 信息披露违规导致重大损失时 公司可对责任人采取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 [37] - 被监管机构处罚时 董事会需及时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并采取更正措施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