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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注销147.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12名激励对象,其中3人因离职丧失资格、3人资金不足部分行权、6人放弃行权[1][8][9] - 本次注销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进程 - 2023年8月8日公司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2] - 2023年10月18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授予67名激励对象1,563.00万份股票期权[4] - 预留390.00万份股票期权因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于2024年8月23日失效[4] 行权及前期注销情况 - 2025年1月25日董事会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同时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58.00万份期权[5] - 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凯因身份变更被注销5.00万份期权[6] - 因2024年业绩未达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公司注销包括1名激励对象30.00万份期权在内的合计765.00万份期权[6] 行权资金与股份登记 - 截至2025年7月28日,51名激励对象缴纳行权资金合计5,039.16万元人民币,行权股份于2025年8月6日上市流通[7] 合规性与会计处理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多次出具法律意见,确认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5][6][10] -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相关会计处理[9]